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6年教师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
岗位:教授、副教授。
专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范围内的所有二级学科及卫生事业管理学科。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师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学历条件:获得博士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教授或担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年龄及健康要求: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国境外研修经历:原则上应具有连续半年以上的国境外研修经历。
教学投入与教学质量:校内申请者应完成任现职期间合同规定的任务,经考核教学质量和效果良好。
代表性学术成果水平与影响: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应取得突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在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是本学科的优秀学术骨干。取得不少于5项(含5项)任现职以来在本学科领域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其中至少4项是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
科研项目要求: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2项及以上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学术传播与社会服务。申请教授职务者,原则上至少具备以下中的1项:
(1)最近三年内应邀在相关领域ESI前1%机构报告其研究成果1次以上;
(2)最近三年内有参加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含行业大会)并作专题报告的经历;
(3)任现职以来曾任本学科重要期刊编委等学术职务;
(4)任现职以来曾在国际及国内重要学术机构任职;
(5)最近三年内有为国家和社会机构提供决策咨询的经历
(6)作为首席指导者,指导学生参加国际或国家学科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7)参与其他形式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传播和社会服务活动
(二)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师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学历条件:获得博士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副教授或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及以上,或从事博士后研究满2年及以上且已出站。
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年龄及健康要求: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教学投入与教学质量:校内申请者应完成任现职期间合同规定的任务,经考核教学质量和效果良好。
代表性学术成果水平与影响: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应取得同行认可的代表性学术成果,是本学科有发展潜力的主要学术骨干。应取得任现职以来的3项以上(含3项)代表性学术成果,其中至少2项是任现职以来且是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
科研项目要求: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者优先考虑,如仅达到主持1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最低要求,则需要做出特别说明。
学术传播与社会服务。申请副教授职务者,要求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在知识创新、传播和应用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与临床医疗、技术开发与应用等学术传播工作,在专业领域及其他领域进行高质量、高水平的社会服务,具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
(三)关于代表性学术成果说明
1.代表性学术成果数量:对于特别优秀的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一流学术刊物(如Science、Nature、Cell等学术刊物及其高影响因子的子刊,或本学科公认最好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对其代表性学术成果的项数要求可适当放宽。
2.代表性学术成果形式: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为正式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决策研究报告等形式的研究成果。申请者可选择“理论创新研究”或“技术、应用与工程研究”类别。选择“理论创新研究”类别的申请人,其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以高水学术论著为主;选择“技术、应用与工程研究”类别的申请人,其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以技术开发与工程应用成果为主。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高水平学术论著
ThomsonReutersJCR-SCI一区期刊论文,或中科院JCR-SCI分区表二区期刊以上的论文。
ESI高引用论文或热点论文。
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其他学术论文。要求论文为SSCI/SCI收录,且引用频次较高,或已产生重要学术影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的论文。
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要求引用频次较高,或在本学科领域认可度高,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的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
其他具有原创性的重要学术成果。
技术、应用与工程研究
技术开发与工程应用成果
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领域已开展成果应用并有较大影响的应用性科技成果。要求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获国家专利授权并已开展成果应用的科技成果。
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领域的在服务社会和成果应用方面有突出成效的成果。
决策研究及其应用成果(对于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科职位的申请者)
在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领域产生重要决策影响或社会影响的决策研究成果。原则上要求为被省部级以上机关采纳的调查报告、咨询建议、内部参考、起草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决策研究成果。
在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领域参加决策咨询、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播等方面重要活动的学术报告(需提供可查询的书面证明材料)。如:为中央领导、中央各部委、省级领导作的专题报告;参加中央领导、各部委、省级决策咨询会议并提供重要咨询决策建议的报告;其他在决策咨询、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播等方面的突出成效的成果。
(四)校外应聘者,原则上通过中山大学“百人计划二期”人才引进项目要求进行聘任,具体见:
http://sph.sysu.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29&id=167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2份(需本人签名,不改变表格形式,内容较多的可添加附页,双面打印一份,请先发送电子版后再提交纸质版);(请尽量将申请表控制在偶数以内)
(二)《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论著送审审核表》、《代表作专家评价表》、送审的代表作3篇(全文)各3份(表格不改变表格形式,双面打印,并发电子版)。
(三)其他材料:个人学术简历;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代表性学术成果的全文以及其他成果的证明材料(非代表性论文可只提供首页);
以上应聘材料寄(送)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人事办公室。有关应聘材料予以保密,恕不退还。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材料送至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人事办公室,职位申请表及论著送审表发送至电子邮箱;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5日。
(二)按中山大学及公共卫生学院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七、其它
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办公楼后座313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钟华
联系电话:020-87330672
电子邮箱:zhongh37@mail.sysu.edu.cn
附件:
1.《教授职位申请表》
2.《副教授职位申请表》
3.《中山大学教师聘任代表性学术成果送审审核表》
4.《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代表性学术成果专家评价表》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