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非教学岗)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为浙江省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院下设金融系、投资与保险系、会计系、经营管理系、国际商务系、信息技术系、人文艺术系、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军事部、银领学院、互联网金融学院、明理学院、淑女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教师培训学院等15个教学机构;开设金融管理与实务、保险实务、会计、国际贸易实务、计算机信息管理等23个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宣传管理、财务会计等4个非教学类岗位共5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6年招聘岗位表(非教学岗)》,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报名人数较多的,另行结合初试环节优选规则,优先安排偏好对象参加初试。
4、辅导员岗位因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和管理便利需要,按男性、女性分别招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0月8日进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应聘登记处登记(网址:http://www.zfc.edu.cn/,“人才招聘—应聘登记”)。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我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单位网站(www.zfc.edu.cn,“人才招聘”)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并电话告知相关人员。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通过资格初审者视为取得应聘资格。参加笔试时,审验本人身份证,并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初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初试、复试良好分数为80分,未达到良好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1、初试
初试由用人部门安排,包括笔试和岗位业务能力测评,其中笔试占本轮成绩30%,业务能力测评占70%。
笔试内容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高等教育学相关理论知识等)及岗位相关的专业、业务知识。
业务能力测评根据不同岗位进行,如情景模拟测试、心理测评、岗位适应能力测评等。
报名人数较多、确实不便根据以上办法组织初试的岗位,将由我校根据符合一般条件及优先条件的报名人数、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过的课题、相关实践工作经历、取得的职业资格、各类获奖和荣誉等方面情况(必要时,由学校指定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访谈方式进一步了解个人情况),最终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6-10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初试人员名单。
2、复试
复试由学院安排,形式为面试。
面试采用答辩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和处理业务能力。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www.zfc.edu.cn,“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0571-8673926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可向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人事处直接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571-86739211
地址:杭州下沙高校园区学源街118号(邮编:310018)。
附件: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6年招聘岗位表(非教学岗).xlsx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2016年9月20日
附件: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6年招聘岗位表(非教学岗).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