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苏理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实验岗与管理岗、教师岗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护理岗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tctzp@jsut.edu.cn,发送主题请以“岗位代码+姓名+专业”格式注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江苏理工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
(2)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取消相应招聘岗位;同时允许已报考相应招聘岗位的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5.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江苏理工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所有人员参加考核,具体名单将在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考核方式如下:
(一)实验岗
考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讲,成绩占总分的40%。第二阶段为面试,依据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原则,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个环节,成绩各占总分的30%。成绩由考核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二)管理岗
考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第二阶段为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原则,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成绩占总分的60%。成绩由考核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三)护理岗
考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第二阶段为面试,依据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原则,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个环节,成绩各占总分的30%。成绩由考核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四)教师岗
考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讲,成绩占总分的60%;第二阶段为面试,依据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原则,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成绩占总分的40%。成绩由考核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各阶段(环节)考核成绩均以百分制计,考核合格线均为60分,每阶段(环节)考核未达到合格线者均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环节)考核,面试未达到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各阶段(环节)考核成绩及其排名将在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最后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人员成绩相同情况,则试讲或笔试成绩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及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指定日期到校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作为组织考察的重要依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聘用方式
人事代理
七、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6953103,13915084238
0519-86953100,15161130969
联系人:张老师杨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理工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9-86953053
联系人:高老师
附件:
2.江苏理工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