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公告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学校坐落在钟灵毓秀、虎踞龙盘的六朝古都南京;有江宁、光华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48亩,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为全面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根据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中相关专业发展和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真诚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前来应聘,共谋学校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 金融学院院长;
2. 会计学院副院长。
二、应聘条件
1.应聘者应积极践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生,立德树人,治学严谨;
2.应聘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职高专院校有担任过二级学院院长或副院长经历,本科院校有担任过教研室主任经历或企业高管。
3.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规律,有带领本专业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流专业的能力;
4.身体健康,院长年龄在55周岁以下;副院长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聘任方式及待遇
1.受聘人员实行全职聘任。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聘任期满,根据工作业绩,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聘;
2.聘用人员享受学校同级同类人员待遇。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规定的,按高层次人才相关工作与生活待遇执行;特别优秀的,工资待遇可面议。
四、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简历(学习、工作经历和社会兼职);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任职证明复印件(可在参加面试时带来)。
(二)充分反映本人专业、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2011-2016年)(相关证明材料的影印件可在面试时带来)
(1)代表作(1-2篇)与论文目录;
(2)重要获奖情况;
(3)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
(4)其他科研成果情况。
(三)对未来本专业发展和个人业务发展的设想。
五、应聘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应聘者在2016年9月30日前填写《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或传真报名。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南京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180号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邮 编:211168
联 系 人:傅君君、王璐
电 话:025-52710820、025-52710815
传 真:025-52710818、025-52710819
电子邮箱:jmyzzb@163.com、jmyrsc@163.com
七、其他事项
学校为来校参加面试答辩者免费安排食宿,并按规定报销旅费。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人事处
201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