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政辅导员招聘启事
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学院,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继续教育学院思政辅导员若干名,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文理均可(音乐、舞蹈能力较好者优先);
2、三年及以上担任思政辅导员的工作经历(其中有继续教育思政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担任思政课程教学的能力;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5、中共党员,在学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院系学生组织负责人、校级学生组织部长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学业成绩优良;
6、能按学校要求入住学生公寓(每周住校不少于4天)。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招聘方案在厦门工学院网站(/rsc/)、厦门人才网公布有关信息。
(二)报名
1、提交材料
登录学校招聘报名系统http://xitzp.ejeck.com/在线报名,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党员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应届生可先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报名成功之后,填写《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非教学岗位)》(可从通知下方附件下载),并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学校邮箱xmgxyjy@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继续教育学院思政辅导员岗位-姓名-报名系统报名成功”)。
2、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92-6667515
电子邮箱:xmgxyjy@163.com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361021
3、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
(三)资格审查
我院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获得考核的名单以我院网站公布和电话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四)学校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核通过人员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根据我院的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六)公示、聘用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报学院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含试用期3个月)。
三、薪酬及福利
1、根据学校薪酬制度执行;
2、福利待遇
(1)学校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提供年度健康体检、夏季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及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3)人事关系由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4)学校为厦门无住房的教职工提供租赁房或者可购买校内公寓。
(5)入校后可享受校龄贡献津贴,校龄贡献津贴按100元标准计入当年每月工资,校龄津贴最高为1000元/月。
(6)符合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的,可聘任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应待遇。
四、其他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二)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2016年6月24日
附件下载:《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非教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