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闵行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16-06-02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按照政治合格、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的相关规定,经上级和有关部门同意,中共闵行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
教师1名,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等相关专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及科研。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德才兼备。
2.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或201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干部教育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且具有讲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上海市户籍,如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填写完整的2016年闵行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发至邮箱:mhdxzhaopin@163.com
3.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人员应确认自身符合报名条件,并对报名的个人信息负责。招聘单位将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四、考核方法和内容
本单位将对报名者的专业能力和素质进行综合测评和评价,组织面试、试讲和笔试。具体时间根据单位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宜
通过面试、试讲和笔试后,由组织进行资格审核、考察和体检后,拟聘用公示(中共闵行区委员会党务公开网),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录用。
六.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设定试用期),聘用后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试用期或合同期满后,本单位将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将不再续聘。
联系电话:54135421陶老师
附:2016年中共闵行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