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
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统一招聘和单位招聘)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地质大学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地质大学(原石家庄经济学院)。
河北地质大学(原石家庄经济学院)创建于1953年,其前身是河北地质学院,原隶属于国土资源部,是原地矿部直属五所高等学校之一。1985年6月,学校从河北宣化迁至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办学,1996年4月更名为石家庄经济学院,2000年学校的管理体制由国土资源部管理转变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河北省管理为主。2013年5月,国土资源部、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省部共建石家庄经济学院协议”,学校成为省部共建大学,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更名为河北地质大学。我校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多学科大学,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不断丰富“以人为本、有容乃大”办学理念的内涵,突出“地经渗透、工管结合”的办学特色,形成了涵盖工、管、经、文、理、法六大学科门类,研究生和本科生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模式。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3名辅导员岗位和1名校医(临床医学)岗位参加统一招聘中的笔试环节,专业综合测评环节由我校组织;其他11名硕士岗位采取单位招聘方式,即由学校组织笔试和专业综合测评。
统一招聘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专业综合测评(心理测试和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单位招聘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初试、笔试、专业综合测评(试讲和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3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河北地质大学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4名、管理岗位人员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和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5月3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
统一招聘: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单位招聘: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地质大学人事处确定,并通过校园网发布信息。
(二)单位招聘初试
单位招聘初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在河北地质大学校园网公告。
(三)笔试
统一招聘: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单位招聘: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专业综合测评
1.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专业综合测评人选1:3的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测评。笔试及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及格人员进入综合测评环节。
2.时间和地点:在河北地质大学校园网具体通知,时间预计6月份。
3.测评方式
统一招聘:采取心理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心理测试考评结果以“通过”和“不通过”表述;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以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单位招聘: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以平均分作为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资格复审。专业综合测评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参加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专业综合测评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
统一招聘:对心理测试通过者,把面试成绩的60%和笔试成绩的40%合计为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单位招聘:专业综合测评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评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专业综合测评成绩分别占40%、60%,笔试、专业综合测评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
把考生考试总成绩的排序和拟招聘人员名单,上报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由党委常委会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地质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按照上述体检、考察程序再次进行。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地质大学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专业综合测评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208030(河北地质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地质大学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