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委组织部、团省委批准,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是隶属于共青团河北省委的公办高等专科院校。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的河北省团校。1987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从1999年开始,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招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学院在省内外和全国同类专科高校中,享有较好的声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拟公开招聘15名专职辅导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要求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含)以下。由于辅导员要入住学生公寓值夜班,因工作性质需要,拟招聘男生公寓辅导员11名(限男性),女生公寓辅导员4名(限女性)。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张贴和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在合成分数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阶段,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择优聘用。体检工作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合成分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网站(http://www.hbqgy.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251605;87251563;87251604;87251603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