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2016年度教学科研(师资博士后)岗位招聘公告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现公开招聘部分教学科研人员和师资博士后,竭诚欢迎海内外贤才前来应聘。
一、招聘对象
2016年度教学科研(师资博士后)岗位招聘对象以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为主。可接收少量的具有博士学位,且在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一定实绩的社会人员。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一般要求在2016年12月底前回国入职。部分专业紧缺岗位,可按人事代理方式招聘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且取得一定实绩的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
2016年我校提供45个教学科研岗位和24个师资博士后岗位,详见附件。教学科研岗位按业绩条件分为A类、B类和C类,其中A类岗位数上限为10个。新进博士根据近五年(2011.7-2016.6)内取得业绩成果申报相应岗位。本校毕业生一般不予留校,特别优秀的,必须先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从事2年师资博士后研究。师资博士后出站后经考核合格,转入教学科研岗位或专职科研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素质水平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为人师表,品行端正;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技能。
(二)身心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心条件,且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第一学历
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
(四)年龄要求
博士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博士后经历的可适当放宽。硕士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学术水平
教学科研(师资博士后)岗位学术水平等要求由相关学院负责解释,基本条件中授权发明专利须是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系第一完成人,个人排名第2);学术论文须是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发表,且以数据库检索报告为唯一依据,具体按照中国科学院关于SCI科技期刊分区标准执行。
1.A类岗位(任一条件)
(1)自然科学类发表SCI一区论文1篇(大区,下同);或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
(2)自然科学类发表SCI论文2篇,且有1篇为二区以上论文;
(3)自然科学类发表SCI二区论文1篇,并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
(4)自然科学类(限工程类)发表EI(JA)论文3篇,且通过校专家委员会审定。
(5)自然科学类(限工程类)发表EI(JA)论文1篇,并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且通过校专家委员会审定。
(6)社会科学类发表SSCI 论文1篇;或发表发表CSSCI论文1篇,且在相应一级学科排名前5%。
(7)社会科学类发表CSSCI论文2篇,且有1篇在相应一级学科排名前10%;
(8)社会科学类发表CSSCI论文3篇,且有1篇在相应一级学科排名前30%。
2.B类岗位(任一条件)
(1)自然科学类发表SCI二区论文1篇;
(2)自然科学类发表SCI论文2篇,且有1篇为三区以上论文;
(3)自然科学类发表SCI三区论文1篇,并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
(4)自然科学类(限工程类)发表EI(JA)论文2篇,且通过校专家委员会审定;
(5)自然科学类(限工程类)发表二类以上学术论文2篇,并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
(6)社会科学类发表CSSCI论文1篇且在相应一级学科排名前30%;
(7)社会科学类发表CSSCI论文2篇,且有1篇在相应一级学科排名前50%。
(8)社会科学类发表CSSCI论文3篇。
3.C类岗位
符合原培养单位博士学位审核条件以及招聘计划中相应岗位的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通过校园网和其他新闻媒体统一发布教学科研人员招聘信息,公开岗位和聘用条件。
(二)报名申请
应聘教学科研(师资博士后)岗位人员根据应聘资格条件,按照规定方式提交应聘申请材料至各用人单位和人事处(点击报名)。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应聘人员原则上只能申请1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教学科研(师资博士后)岗位资格审查工作由校人事处配合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并通知本人。为确保进人质量,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或长期未落实计划的岗位,或有个别条件特别优秀博士应聘的,经人事处同意,可降低比例招聘,直接考评。
(四)组织综合考评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学科专家,按学科群方式统一组织综合考评。综合考评一般采取说课、答辩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教学、科研能力与外语水平。需侧重考察专业理论知识的学科,各单位可自行安排笔试环节。领导小组和学科群专家以评议、测评和票决的方式推荐拟聘人选,报学校审定。
(五)体检和心理测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和规程执行,指定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心理测试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用。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评面试情况及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经学校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拟聘人选,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五、待遇保障
新进博士按照岗位分类条件,申报相应岗位类别。学校研究同意后,兑现相关待遇。
(一)租房补助及安家费
A类待遇:提供廉租过渡房2年使用权及一次性安家费14万元,或给予一次性租房补助及安家费合计20万元。
B类待遇:提供廉租过渡房2年使用权及一次性安家费9万元,或给予一次性租房补助及安家费合计15万元。
C类待遇:提供廉租过渡房2年使用权及一次性安家费4万元,或给予一次性租房补助及安家费合计10万元。
(二)科研支撑
A类待遇:提供科研启动费(以项目形式资助、下同):自然科学类6万元,社会科学类3万元。
B类待遇: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4万元,社会科学类2万元。
C类待遇: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万元,社会科学类1万元。
(三)职业发展
学校为新进人员提供全面的进修、培训、培养等机会,为青年教职工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四)其他
师资博士后薪资待遇同在职人员。入站期间,学校给予一定的租房补助,具体按协议执行。出站转岗后,学校按照2016年招聘公告精神,根据业绩条件,补发相应的租房补助及安家费(扣除入站期间享受的租房补助)。
六、招聘时间
2016年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自公布之日起到2016年6月底结束。上半年未落实计划的,学校视具体情况在2016年下半年集中安排1-2次招聘。
七、注意事项
(一)具有博士学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社会人员应聘教学科研(师资博士后)岗位,入职后按讲师兑现薪资待遇,按学校“以聘代评”聘任条件重新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高层人人才引进或调入除外。
(二)除此次公布的招聘计划外,我校还设有国家“千人计划”岗位、教育部“长江学者”岗位、安徽省“百人计划”岗位、“皖江学者”岗位以及“安徽农业大学特聘(讲席)教授”等岗位,热忱欢迎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前来应聘,具体招聘条件和要求详见我校相关岗位招聘公告或联系学校人事处。
(三)现公布的2016年招聘计划须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四)2016年招聘计划拟聘人员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系海外学历的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认证)、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博士后分配工作介绍信),否则学校将不予录用。
(五)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农业大学人事处所有。
八、联系方式
(一)教学科研、师资博士后岗位
联系人:李梦飞
联系电话:0551-65786168
电邮:rsk@ahau.edu.cn
(二)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岗位
联系人:任建东
联系电话:0551-65786165
电邮:rsc@ahau.edu.cn
附件:安徽农业大学2016年度教学科研(师资博士后)岗位招聘计划.pdf
安徽农业大学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