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和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的领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学院纪检监审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与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9日—5月6日17时止(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B403组织人事处办公室(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335号)
3、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资格。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粘贴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同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资格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我院组织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按现场报名要求,将所需提供的材料扫描并压缩后发送至zzrenshichu@sina.cn,发送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网上报名者,需在4月19日-5月6日17时将所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送交到我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学院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者,视同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出境留学的学历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查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
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岗位要求为教授职称的岗位: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应聘专业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度等。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以授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
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
面试、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度等。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以授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如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应聘专业教师岗位的以试讲成绩为准,应聘其他岗位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应在我院招聘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核销原编制,并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期内不能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视为自动放弃我院的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1—88117718(学院组织人事处陈老师)
举报电话:0731—88137262(学院纪检监审处)
附件: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7日
附件: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