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财务处2016年招聘3名财会人员公告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精神,经学校批准,财务处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财会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应聘资格 |
财会 |
3 |
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 |
财会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
二、基本条件
详见《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16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http://www.snnu.edu.cn/inf.php?id=11953)中相关要求。
三、聘用待遇
新聘A类人事代理人员继续执行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租房补贴,不参与校内集资建房或分配住房。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2016年2月17日。公布岗位名称、数量及招聘要求。
2.应聘报名:2016年2月17日至2016年3月11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向人事处提交报名应聘资料。应聘人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本人科研成果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至招聘系统。应聘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招聘系统地址:
http://hr.snnu.edu.cn/zpNew/userCenter/register/login.jsp
3.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并在财务处网站(http://202.117.149.238/)公告考核的形式、时间和地点。
4.考核评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需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原件按规定参加考核。考核包括业务考核、职业素质考核和心理测评,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5.确定拟聘人选。对通过考试、考核的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向人事处报送招聘考察材料。
6.公示。财务处拟定公示稿,经人事处审核后在财务处网站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人选名单提交学校审批。
8.签订聘用合同。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拟聘人员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咨询电话:(029)85310370
陕西师范大学财务处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