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校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和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5〕174号)等有关规定,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天津科技大学现面向全国公开发布招聘岗位77个,其中博士专技岗67个,硕士专技岗10个。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科技大学简介
天津科技大学位于渤海之滨、海河之畔,学校现建有河西、泰达、塘沽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余亩,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建于1958年,是我国第一批建立的4所轻工类的本科院校之一,前身是天津轻工业学院,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批准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有条件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校。学校食品、发酵、造纸、海洋4个特色优势学科在全国最早建立,在国内拥有重要影响。拥有59个本科专业,建有“发酵工程”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特色专业,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依托重点学科形成了生物发酵、食品科学与工程、造纸工程、海洋科学与工程、化工、包装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一批全国领先的特色学科专业。建有“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覆盖13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建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4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6个授权硕士领域专业。现有教职工2189人,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574人;教授、副教授749人;其中,双聘院士5名,1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2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3人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有国家教学名师1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名,全国优秀教师4名,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天津市“千人计划”入选者、天津市授衔专家、天津市特聘(讲座)教授、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95名。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岗位实践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最优秀、最适合的应聘人员进入工作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分类:博士专技岗(教师、科研)、硕士专技岗(艺术教师、体育教师、辅导员及实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事业单位调入手续;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不能如期毕业、只取得学历、学位证之一的、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一)博士专技岗位
除以上条件外,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其他特别优秀或紧缺岗位应聘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
无高校教学经历且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内聘)的教学、科研岗位人员须在首年担任大学生辅导员(自正式报到起满两个学期)。
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天津科技大学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博士专技岗》。
(二)硕士专技岗位
除以上条件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6年8月底前毕业。第一学历学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
艺术教师及体育教师无高校教学经历,且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内聘)的教学岗人员须在首年担任大学生辅导员(自正式报到起满两个学期)。
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天津科技大学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硕士专技岗》。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和天津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及方案,点击“近期招聘”专题进行查询。招聘将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1.博士专技岗(含高层次人才):
(1)应聘者请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person88@126.com、hr@tust.edu.cn(邮件标题中注明您的姓名、学位、毕业学校、应聘部门、应聘岗位等信息,以及在邮件内容中注明招聘信息来源),并以邮件附件形式尽量提供下列个人材料:
①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
②本人简历(从高中至今,时间连续,间断不得多于2个月);
③2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④学位证书和任职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
⑤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
(2)应聘者还应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
①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②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被国际上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的收录情况,包括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等,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③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⑤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册)。
2.硕士专技岗: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登陆天津科技大学招聘系统网站(http://rszp.tust.edu.cn/zpsys/),按系统提示报名;同时应聘者务必将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tusthr@126.com(请注明招聘信息来源),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应聘的部门和岗位号。
特别提示:报名阶段学校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
(三)报名时间:
1.博士专技岗:全年招聘。
2.硕士专技岗:拟于3月开始接受报名,具体报名岗位和报名时间请关注我校人力资源处网站近期招聘栏目(hr.tust.edu.cn)。
(注: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且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四)资格审查
1.博士专技岗:人力资源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由学校人力资源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2.硕士专技岗:
笔试报名2个工作日后,请及时登录天津科技大学招聘系统查看审核信息。
审核通过名单将以公告的方式在我校人力资源处网站(hr.tust.edu.cn)公示。(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考试和考核
1.博士专技岗
博士专技岗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试讲、学术评价等环节。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量化测评和评价。
另外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采用专业的心理测试软件,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职业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只作为参考,不计入成绩。
2.硕士专技岗
硕士专技岗采用笔试和面试环节的考核,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1)笔试
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和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见人力资源处网站和学校招聘系统通知。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请提前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打印)入场,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笔试成绩和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示。
考试内容请考生根据情况酌情复习,全过程不接受关于笔试内容相关咨询。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人力资源处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进入面试人员请及时登录我校招聘系统确认面试信息,并准备面试资格材料。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应携带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材料:将个人信息表(包括个人照片、经历等各种信息,在我校招聘系统网站(http://rszp.tust.edu.cn/zpsys/)打印网页,不可复制到word中打印,务必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自大学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研究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纸质简历、四六级证书、党员证明(辅导员岗提供)等材料原件准备好,并将所有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持国外学位的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认证及学位证书。
另外学校将采用专业的心理测试软件,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职业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只作为参考,不计入成绩。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资格审核后,学校将通过审核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综合素质,内容为答辩、结构化面谈等方式。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具备录用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方式:
①辅导员岗、实验岗:结构化面谈。
②艺术、体育教师岗:面谈+技能测试。面谈包括:自我介绍、试讲、问答等环节;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考生登录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近期招聘栏目查询具体时间、地点。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其中面试成绩由面谈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按7:3的比例合成,不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处网站和学校公开招聘系统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核或考试、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周期一般为5-10个工作日,请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及拟聘岗位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www.tj.lss.gov.cn)和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hr.tust.edu.cn/zpyj/)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学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给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聘用人员正式入职后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半年),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备案等阶段,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学校可根据需要,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拟聘人员需在公示期满一年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遵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如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操作;要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人力资源处网站招聘栏目:http://hr.tust.edu.cn/zpyj/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处):022-60273330
联系人:王老师
举报、投诉电话(校纪委):022-60272252
附件:天津科技大学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天津科技大学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