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辅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招聘岗位:学生辅导员。
2、职位数:5名左右。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1、职位说明: 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承担辅导员岗位工作。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党建、职业生涯规划与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勤工助学与帮困、班团建设等。
2、招聘条件:
(1)政治面貌:中共正式党员。
(2)热爱学生工作,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学历:研究生毕业(含应届毕业生),具有硕士学历及硕士学位,教育部认证的海内外名校硕士或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5)专业要求: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技术、高等教育、艺术类、旅游类相关专业背景为主。
(6)外语水平: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获得海外学历,专业八级或外语专业不作要求)。
(7)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
(8)年龄30周岁以下。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本次招聘统一接收电子版个人简历。有意应聘者,请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连同电子版的个人简历及相关电子版佐证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已取得的各类奖项及荣誉证书)一并发送至sit2016fdy@163.com
应聘邮件请以“应聘辅导员+姓名+年龄+专业 +学历+学位+手机号码”的方式命名,相关附件请勿超过5MB。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周三)截止。
2、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相关部门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选审核。
3、笔试、面试:经初选入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
4、实习考查:根据笔试面试结果和岗位需求,择优确定实习考查名单,由学校安排实习考查。
5、拟录用公示:根据实习考查表现,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
1、联 系 人:付老师
2、联系邮箱:sit2016fdy@163.com
3、联系电话:021-57126295
4、监督电话:57126262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