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医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方案
山西中医学院的前身为1978年创办的山西医学院中医大学班,1989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正式成立山西中医学院,2001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山西省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现有太原、晋中2个校区,占地1069.50亩。学校下设14个二级教学机构,开办有23个本科专业,涵盖医、理、工、管、农等多个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山西省品牌专业3个、山西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4个,山西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3个一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目前,学校正朝着建成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中医药大学目标而努力奋斗。
根据《山西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保证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山西中医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全面负责本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等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导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学校需要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本单位来。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博士毕业证、学位证;
(五)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的步骤、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山西中医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自荐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科研成果等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及3张1寸免冠照片,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人事处报名,并填写《山西中医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2日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
博士面试包括试讲和综合素质答辩两部分,各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考官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规定选取。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由5人及以上专家组成,其中我校专家1人,其余专家外聘。
各考场配备录像设备并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全程记录每个考生的面试情况并存档备查。
面试成绩须当天对外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试讲×50%+综合素质答辩×50%;
(2)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山西中医学院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按面试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应在面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者,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我校网站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学校及上级公开招聘领导组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省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我校将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我校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七、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山西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51-3179837、3179833、3179835
联系人:王老师 高老师
单位网址:http://www.sxtcm.com
电子邮箱:sxzyxyrsc@sina.com
地 址:山西省高校园区大学街121号
山西中医学院
2015年12月14日
附件:2015年度山西中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招聘 单位 |
岗位 |
年龄 要求 |
学历 要求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备注 |
山 西 中 医 学 院 |
教师 |
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14日后出生) |
博士 研究生 |
2 |
医类 |
|
1 |
管理类 | |||||
1 |
心理学 | |||||
1 |
生物化工 | |||||
1 |
化学工艺 | |||||
1 |
作物安全生产与质量管理 | |||||
2 |
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 | |||||
1 |
基础兽医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