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一般管理及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是培养掌握电子信息系统理论与设计方法的高层次人才基地,建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基地;1个首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天线工程中心。
学院现有“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教育部教学创新团队”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0个,本科专业6个。
鉴于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及辅导员若干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
二、应聘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品学兼优,遵纪守法,仪表端正,身心健康。
1.学历要求。为高水平大学2016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并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且获学士学位;具有国(境)外研究生学历者须在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间毕业并取得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可适当延长)。
2.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专业背景、工作经验或海外学习经历人员优先聘用。
4.2016年9月1日前全职到岗,安心工作,服从岗位安排。
三、招聘数量与岗位职责
序号 |
招聘 |
招聘 |
岗位职责 |
具体条件 |
1 |
学院办公室管理岗 |
1 |
1. 承担办公室行政工作; |
专业不限; |
2 |
智能感知与图像理解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1 |
1. 负责重点实验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
智能图像处理、电路与系统相关专业;对智能感知与图像理解相关专业方向有深刻理解; |
3 |
电子信息攻防对抗与仿真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1 |
1. 负责重点实验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
信号与信息处理,信息对抗相关专业;对信息对抗与仿真相关专业方向有深刻理解; |
4 |
辅导员 |
2 |
1. 承担本科生辅导员岗位相关工作; |
1.专业不限;2.中共党员;3.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耐心;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心理学知识;4.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和写作能力;5.担任过班干部或学生干部者优先;6.对学院本科生就业前景、发展方向有较充分了解。 |
四、聘用方式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新聘人员实行非事业编制合同聘用,首聘期3年,聘期内参照编制内人员,享受职务职级晋升和相关保险、福利等待遇。首次聘期届满,学校将对所有录用人员进行考核,按一定比例选拔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考核优秀者,转入事业编制岗位。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新聘人员按事业编制合同聘用,首聘期3年。
五、应聘办法及工作程序
1.简历投递方式
应聘人员将非教师岗位登记表(见附件)、简历及相关证明(包括学历证明及身份证明复印件等)电子版材料按照“学校+姓名+应聘电院管理(辅导员)”为主题发送至电子工程学院电子邮箱dkong@mail.xidian.edu.cn,并抄送rczp@xidian.edu.cn。
2.资格审查
电子工程学院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未通过审查的不再通知。
3.考试方式
通过初审者,进行笔试和面试,确定考察人选。
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面试由学院招聘工作组负责。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并结合具体岗位的要求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自我陈述和问辩的方式进行。
4.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的1.5-2倍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5.经考察试用,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
6.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7.订立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邮编:710071)
联系电话:029-88202253
联系人:孔老师
电子工程学院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