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常设岗工作人员(职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我校决定选聘常设岗工作人员44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此次选聘对象年龄均要求40岁以下,学校急需引进或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以上者可放宽至45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以上者可放宽至50岁。根据应聘者实际情况,特别优秀的可申请聘为副教授或教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文件中的基本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3.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由应聘者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留仙洞校区明德楼205组织人事处
2. 邮寄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邮寄到学校组织人事处,报名后须向学校组织人事处电话联系确认,以免漏失(联系电话:0755-26019490、0755-26019773;联系人:曾老师、张老师;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2190号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留仙洞校区明德楼205组织人事处,邮政编码:518055)
所有应聘人员须将附件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常设岗位人员信息采集表》发至 renshi@szpt.edu.cn
报名分两批进行,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算,第一批报名截至2015年12月20日,第二批报名截至2016年3月30日(1月23日-2月22日寒假期间投递报名材料的请以邮寄方式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由组织人事处审核报名人员材料,根据《岗位表》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www.szpt.edu.cn--人才招聘--组织人事处--最新消息)上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除特别说明外,复印件均为A4规格):
1.《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常设岗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空表见附件2);
2.《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常设岗位人员信息采集表》(原件1份,要求用A3规格双面打印,空表见附件3);
3. 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复印件,若来不及提供验证报告的,可先提交验证申请单。);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6.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件4。若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复印件)。
8.其他说明:
(1)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研究生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公章)、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等复印件。
(2)国内院校毕业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上述材料,请按要求顺序整理好后提交,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回,现场报名者还需带原件备查。不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按无效报名处理。
三、专业基本能力考核及确定面试考核人选
(一)专业基本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内容
专业基本能力考核时间:第一批计划2016年1月组织,第二批计划2016年4月组织,由用人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根据岗位类别,专业教师、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基本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实操测评、英语测试;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基本能力考核内容包括笔试、英语测试。
专业实操测评和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英语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口语应用能力。
专业基本能力考核由用人部门组织,辅导员岗位笔试由学生处统一组织。
(二)确定面试考核人选
专业基本能力测试结束后,由我校遴选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测试结果、学历背景和专业背景等情况,原则上按照拟聘名额3倍以内确定面试考核人选。
进入面试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面试考核
面试主要对拟聘人员的实际业务水平和适岗能力进行考核。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
1.计划时间:第一批2016年1月,第二批2016年4月(以学校通知为准)。
2.地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留仙洞校区(具体考场将另行通知)
(二)面试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专任教师岗考核内容为试讲和面试;其它岗位考核内容为面试。
其中试讲考核由应聘者就与应聘岗位所要求专业范围内的任意知识点,自备45分钟的PPT课件,现场以模拟讲课的形式进行讲述(15分钟以内)。面试内容包括应聘者自我介绍(3分钟以内),专业知识问答(10分钟以内)。
面试考核结束后,学校召开人事工作教授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专家的面试评估结果、专业基本能力考核成绩及专业(学术)背景确定拟聘人选。如果某岗位的所有面试者面试结果均不理想,将按照“宁缺毋滥”原则,取消或暂缓该岗位的招聘。
(三)结果公布
学校校长办公会根据人事工作教授委员会审议结果研究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
(一)体检
拟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察
我校将组织审查拟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是否与公告及岗位表公布的条件要求相符,并由学校组织到拟聘人员原单位进行实地调查、调档审阅、实操、专家评估等方式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公示及聘用环节。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考察结束后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日。
七、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备案后,用人单位在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1个月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按我市有关规定统一实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其退休待遇通过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度予以保障,自进入本市事业单位之日起按规定缴交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查询网站
选聘公告及有关事项请登录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rs.szpt.edu.cn/)查询。
十、本公告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常设岗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常设岗工作人员报名表
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常设岗位人员信息采集表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