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公办的农业类高等职业院校,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福建省教育厅。因工作需要,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或中级职称人员或二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40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45周岁及以下(1969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一)
三、信息发布
本招聘方案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fjny.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者报名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方式:书面投递、电子邮件。
3、报名时间: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30日。
4、材料提交:应聘者将以下材料复印件寄送至学校人事处,或将电子版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fjny-rsc@126.com)。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1)2015届毕业生:《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身份证、一寸正面免冠近期数码彩照1张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非2015届毕业生:《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身份证、一寸正面免冠近期数码彩照1张、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职称证书、行业实践经历证明;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资格初审:学校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8月30日前在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6、报名费:根据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收取考务费80元/人。应聘者应在领取准考证前缴交。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务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五、考试办法
1、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若不足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说课)、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及未尽事项将于2015年8月31日前在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注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3、笔试前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和考务费缴款凭证来学校人事处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4、考试及成绩折算方法:
(1)笔试:主要考核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不指定考试用书。
(2)技能测试(说课):内容范围由用人单位统一制定。
(3)面试:根据笔试与技能测试的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设立合格线为70分。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说课)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
(4)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学校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报学院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fjny.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1、公示无异议,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首聘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被聘用人员执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医疗、保险等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南郊相思岭(院部)、福州市仓山区上山路190号(首山校区)
电话:0591-38510321,0591-38510363
邮编:350007
联系人:吴老师13850187259、禇老师13799413785.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教育厅监察室、教育厅人事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电话: 0591-38510319。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8月14日
附件: 附件一:2015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岗位及要求.rar
附件二:2015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