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为高校辅导员,招聘名额3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含暂缓就业人员。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优秀,有奉献精神和进取心,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4.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且担任过班级(含)以上学生干部。
5.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组织管理、文字及口头表达、计算机操作与信息处理能力。
6.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在合格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以上,或持有效外语成绩(TOFEL80分以上,或IELTS6.0分以上),或有在国(境)外学习进修一年以上的经历。
7.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国内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或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所获得的本科学历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
8.学科专业为民航相关专业[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电气工程(0808)、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交通运输工程(0823)等]、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教育学(0401)、心理学(0402)、哲学(0101)、法学(0301)、政治学(0302)、军事学(11)、文学(05)、中国史(0602)以及公共管理(1204)一级学科下属的行政管理(120401)和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3)。
9.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10.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或相关岗位的。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法。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26日止。
应聘人员登录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管理系统(http://gkzp.caac.net/),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按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提交,在线打印《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并在面试时提交学校现场工作人员。
(二)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于8月27日通过公开招聘管理系统对外公布。
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还需通过学校资格复查予以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学校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填写《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核查申请表》(附表),并在9月1日17:00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书面资格初审核查。
(三)岗位指标调整
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5:1时,由学校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在学校招聘管理系统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笔试、实习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9月2日(星期三)。
2.面试资格审核和报到地点:校本部综合楼阶一教室。
3.参加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具体名单和面试报到时间见8月27日发布的通知)到学校报到登记,同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1)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并附本人求职简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英语水平的材料(TEM-4、CET-6、TOEFL、IELTS、国(境)外学习进修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及复印件;
(5)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6)学习期间奖励、奖学金、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4.面试包括自述、答辩等环节。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5.笔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8的比例,根据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笔试)。笔试人选比例不够1:8的,按实际发生数进行笔试。进入笔试人选将于面试结束的当天在学校招聘管理系统上公布。
(二)笔试
1.参加笔试的人员应在笔试前半小时到学校报到登记,凭身份证及复印件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2015年9月3日(星期四)9:00—11:00;地点:校本部综合楼阶一教室。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思想政治教育、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学生工作的政策理论及相关知识、申论测试题(申论测试题40分,其他题目共60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5.笔试参加人员中,根据以下计算办法确定参加实习考察人选:考试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
6.参加实习考察人选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根据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实习考察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实习考察)。笔试成绩及确定参加实习考察人选将于9月4日17:00前在学校招聘管理系统上公布。
7.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填写《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核查申请表》(附表),在9月9日17:00前送学校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三)实习考察
实习考察人员根据个人时间安排参加由我校统一安排的为期10天的轮岗实习(实习考察安排在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21日期间,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学校辅导员选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学院进行综合考察。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参加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考核的依据。
实习考察结束后由学校辅导员选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按100分制打出实习成绩,计算平均成绩到小数点后1位。根据实习考察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实习考察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9月30前在学校招聘管理系统上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事项(含体检人选、时间和地点)于实习考察成绩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招聘管理系统上公布。
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结果由学校统一领取,无需个人自取。
(二)复检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公布体检结果的3个工作日内填写《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核查申请表》(附表),向学校人事处提出复检要求。学校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医院由学校指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学校辅导员选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应聘资格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者,经学校批准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招聘管理系统及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特别提示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未按时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等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未委托任何校外单位和个人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十一、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咨询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徐老师、杨老师(020-86123145)
邮箱:gzmhxyrsc@126.com
学生工作处联系人:郭老师(020-86124396)
监督投诉:
纪检监察处联系人:许老师(020-86124572)
邮箱:jw86124572@126.com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