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考教师、门诊部医师、管理人员简章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于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现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教师5名、门诊部医师1名、管理人员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
所学专业 |
学历、资历等要求 | ||
专业教师 |
2 |
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过省级学科与技能竞赛一等奖或国家三等奖及以上者,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 |
工程管理、土木类 |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1 |
阿拉伯语 |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门诊部医师 |
1 |
内科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四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时间计算至2015年7月31日止),并具有卫技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管理人员 |
2 |
计算机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 |
网络工程、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应用技术 |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注:1.每位考生仅限报其中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责任自负。
2.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金华人才市场(丹溪路1195号)二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技能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外省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考务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40元∕人。
三、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分笔试(综合应用能力)、专业(岗位)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其中笔试占40%、专业(岗位)能力测试占30%、综合素质面试占3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各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专业(岗位)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专业(岗位)能力测试人员。
3.综合素质面试:专业(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下一轮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岗位)测试、综合素质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hc.cn/list.asp?/=32,137)
四、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专业(岗位)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hc.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教师岗位录用人员必须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将给予转岗或解聘处理。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金华市婺州街1188号
咨询电话:0579-82265017、82267234
联 系 人:费老师、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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