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雁栖湖基础制造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院”)所属企业市场化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活力,以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推动所属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雁栖湖基础制造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规定,经基础院党委会研究,拟市场化选聘宁波中机机械零部件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业经理人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所属企业简介
宁波中机机械零部件检测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2010年11月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CMA)认可/认证。2008年被授予镇海区公共服务平台称号,2011年被授予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2013年被授予公共检测服务平台,2013年被授予宁波市标准自主创新示范企业。
宁波中机机械零部件检测有限公司是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雁栖湖基础制造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下属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雄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一家专业服务于紧固件领域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主要开展检测和公共技术服务,从事金属材料和机械零部件检测,为客户开展产品检测、验货检验、仲裁检验、失效分析等社会第三方公正检测服务业务,组织开展人才培训、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
公司通过认可/认证的检测能力范围涵盖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504个,检测项目包括金属材料及制品的机械和物理性能、化学成分、金相组织、涂镀层质量、尺寸及无损检测等,能完成紧固件产品全部项目检测。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宁波中机机械零部件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以职业经理人方式聘用管理。
主要岗位职责: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包括不限于负责公司市场开拓与客户维护、CNSA/CMA体系建设、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财务与运行管理等。
三、报名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7.具有组织纪律观念,忠诚于企业。
(二)任职资格要求
1.具有8年以上零部件或材料检测业务市场开拓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
2.善于带领团队积极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并妥善处理复杂问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司董事会要求的其他任职条件。
四、公开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向基础院党委会汇报;
2.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人员原则上由各方股东代表、基础院分管领导、基础院相关部门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所属企业董事会成员等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请职工代表列席考核会议;
3.知识、能力、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考核测试;
4.基础院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向基础院党委主要领导汇报,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核结果相近时,可以进行差额考察;
5.组织考察组了解人选情况;
6.听取纪检、审计等方面意见;
7.严格审核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
8.实行选拔任用廉洁从业结论性评价制度,拟提任人选应当就本人廉洁从业情况作出说明,党委、纪检工作部对其廉洁从业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签字;
9.对人选的有关问题反映,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核实;
10.综合分析,由考察组提出任用建议,向基础院党委主要领导汇报;
11.基础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12.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应完整准确,须公示拟任人选履历情况;
13.公示后,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公示情况;
14.拟任人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5.公司董事会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履行聘任程序,并将董事会决议等聘任的相关材料报基础院人力资源部;
16.公司董事会与职业经理人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协议》、《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等文件。对首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予以解聘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五、应聘报名须知
1.如实填写《雁栖湖基础制造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岗位申请表》(见附件);
2.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3.工作地点:宁波市。
六、报名方式
1.请将《雁栖湖基础制造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岗位申请表》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zhaopin@pcmi.com.cn(邮件名称:姓名+应聘岗位);
2.通过电话约谈后,前来面试者请携带《雁栖湖基础制造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岗位申请表》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
联系电话:010-8099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