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海淀区管企业董事会建设,拓宽兼职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兼职外部董事队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淀区国资委)决定公开遴选区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海淀区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名额为20名,公开遴选最终人选进入海淀区国资委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
二、岗位基本职责
选聘为海淀区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任职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章程和海淀区国资委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享受权利,并尽相应义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执行海淀区委区政府以及海淀区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和相关规定,遵守兼职外部董事相关管理制度。
2.忠实履行董事职责,贯彻出资人意志,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
3.依法出席企业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企业其他有关决策会议和专题会议,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明确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报名资格与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担当尽责,遵纪守法,诚信勤勉,廉洁从业,忠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2.具有开放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具有较强的判断决策能力、风险管控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养,熟悉掌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国有企业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拟任职企业相关行业和主营业务情况。
3.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法律、金融、资本运营、并购重组、财务审计、风险防控、国资监管、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工作经验或专长,在知名企业、相关专业领域享有良好的履职记录,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业绩突出者优先。
4.一般应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5.兼职外部董事初次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2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
6.具有良好的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能够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7.报名人员需符合中央、北京市及海淀区关于兼职的相关规定,征得本人工作单位的同意。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担任董事的其他条件和行业监管机构规定的其它条件。
9.现工作单位在北京地区的报名人员优先。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曾被判处刑罚处罚的;(3)曾被发现存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对相关行为负有责任的;(4)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或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6)按照有关职位禁入规定、失信联合惩戒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7)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限制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1.人选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海淀区国资委遴选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3.人选评审。海淀区国资委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履历评审和面谈评审,并形成入库人选初步意见。
4.公示。将通过评审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研究确定后录入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
6.选聘。根据区管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和专业结构配备需要,从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选聘合适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待遇。区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任期结束后,经国资委考核合格,可以连任,同一企业连续任职不超过6年。
五、提交材料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1.《海淀区国资委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遴选报名表》(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
2.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附国家教育部门、外事部门出具的认证材料。
3.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
4.获得专业领域重要荣誉、重大工作成就及奖项等材料。
进入面谈评审环节人员,需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谈评审。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本次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集中公开遴选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4日20:00,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gongzhao5@sgcp-02.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材料,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海淀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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