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是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配套企业,主要从事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干化焚烧、一般工业固废处理等工作,因公司发展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运行人员和化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运行人员1名和检测员1名。
二、招聘要求
(一)运行人员
1.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热工类、理工类、化工类或相近的专业毕业;报名应聘者须取得书面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定),相应学籍信息以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
3.具有相关电脑操作技能,熟知危险废物处置的工艺流程、行业规范及焚烧设备相关操作规程或有危险焚烧运行经验以及中共(预备)党员者优先。
(二)化验员
1.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化学分析、水处理、环境专业或相近的专业毕业;报名应聘者须取得书面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定),相应学籍信息以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
3.熟悉掌握基本化学分析操作,熟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操作,有国有企业相关工作经验以及中共(预备)党员者优先。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记录,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适应倒班和国有企业工作相关要求。
3.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具备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4.应届生或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
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至7月19日(如遇报名人数不足情况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请关注宁波人才网公告)。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654199887@qq.com),报名时间以收达为准。报名资料包括:①报名表(详见附件);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电子版;③具有工作经验的,须同时发送任职证明、聘用(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或工资发放表等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电子版。
3.用人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和笔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示;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资料不完整的,取消报考资格。如报考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可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或取消的招聘人数将在宁波人才网上予以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中弄虚作假,以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笔试
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方可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笔试日期的,将在宁波人才网上予以公告。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合成报考者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告。
(四)体检
体检参照企业招录员工的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该招聘岗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如体检均合格,则另加笔试环节,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对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因书面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酌情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参照体检环节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1.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由用人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办理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并取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一般为公示结束后1个日历月内)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作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2.补聘: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弄虚作假、不服从工作统一安排等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是否补聘由用人单位酌情决定,拟补聘对象按照该招聘岗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并在相应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1.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咨询联系电话:56586082,联系人:张老师。
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