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2016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某学科无人报考或报考比例不足出现岗位空缺时,该学科岗位计划调剂到其他学科。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从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报考学校工作需要;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学历及专业条件
7.报考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含新机制录用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