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补充我县紧缺的学科教师,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2012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71人,根据《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市人社发[2012]8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招聘简章:
一、招聘教师职位及名额:(共71个岗位)
初中教师:2人。其中政治1人、历史1人;
乡(镇)、村小学教师:44人。其中英语27人,语文4人,数学5人、计算机7人、美术1人;
乡(镇)、村学前教师:25人。
二、公开招聘的对象:
根据《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市人社发[2012]80号文件)精神,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直接面试和考核之后择优录用,条件要求如下:
(一)初中教师:本科学历并专业对口、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要求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或者教师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备初中以上教师资格的人员(要求四个条件同时具备)。
(二)小学教师:本科学历并专业对口、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要求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或者教师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的人员(要求四个条件同时具备)。
(三)学前教师:本科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取得幼儿园以上教师资格(要求四个条件同时具备);或者教师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专业不限、取得幼儿园以上教师资格的人员(要求三个条件同时具备)。
所招聘的初中、小学、学前教师的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2年5月5日至20日,龙胜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3-7516301,找吴老师、石老师。
2、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历届本科毕业生和教师专业技术十级以上人员: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政审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人员还要提供原工作单位考核鉴定材料。
(2)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要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大学生毕业时将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的证明材料,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该生在校专业综合考评证明,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有关荣誉证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政审证明材料。
(二)面试
每个学科报名人数达3人及3人以上的即举行面试。
1、面试内容: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占20%)、说课(占50%)、综合素质和特长展示(占30%)。
2、面试形式: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主要考核上机操作的基本技能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运用能力等;说课:提前30分钟按学科组抽签确定说课内容,试讲时间为15-20分钟;综合素质和特长展示:15分钟,主要内容为教育常识、教学常规管理、班主任工作、专业学科知识等。特长展示所需用具自备。
面试时间地点:时间待定,地点在龙胜县城。
(三)面试组织及确定聘用人选程序
1、确定评委成员。成立各学科面试评委库,由招聘领导小组从评委库中随机确定5—7人为面试评委,对应聘人员进行统一面试。
2、确定面试具体内容。面试当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和评委全部到位后分别实行封闭管理,封闭后各学科评委立即讨论确定面试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参加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参加面试。
3、当场计算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计算面试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的1:1的比例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和招聘岗位数由招聘领导小组、评委组长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如某学科无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该学科空缺)。
4、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待应届大学本科学毕业生正式毕业后,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由人事部门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后,正式录用。
四、纪律要求:
1、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2、实行亲属回避制度。有亲属参加应聘的人员不得担任招聘工作人员。
3、严格按照招聘方案执行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
4、实行招聘监督与举报制度。由县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编办抽调人员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监察局751210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512136。
对出现违反招聘有关纪律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理。
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12年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