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县面向县外选调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我县决定面向县外在职在编教师择优选调中小学特级教师、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充实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
一、选调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采取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查、试讲、考察、体检后择优选调。
二、选调对象、岗位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县外财政供养在职在编中小学特级教师、中小学骨干教师。
(二)选调岗位(50名)
1.中学特级教师2名
2.中小学骨干教师48名
(1)高中教师岗位18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3名、政治1名、历史4名、地理4名、生物1名、体育1名。
(2)初中教师岗位10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1名、体育1名。
(3)小学教师岗位20名:语文10名、数学10名。
(三)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专业基础功底扎实;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社部门同意报考。
2.身体健康,能适应选调岗位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在党纪处分期内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受过人民法院
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能参加选调。
(四)岗位条件
1.特级教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相应学科专业,中学高级以上职称。
2.高中教师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相应学科专业,中学一级以上职称,有至少担任过一届高中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教学成绩突出。
3.初中教师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二级以上职称,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相应学科专业,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小学教师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一级以上职称,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7日。
2.方式: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能重复多报,并服从岗位调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田东县2016年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2)《田东县2016年选调教师报名材料目录》(附件2),并按顺序附以下证件或材料:
A.身份证、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B.各种获奖证书(不含社团获奖和荣誉证书);
C.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在背面写本人姓名、报考岗位)。
3.办法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面试通知书。
报名地点设在田东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5227762。
(2)电子邮件报名:只需发送材料的扫描件,但须于参加试讲前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县教育局教师选调专用邮箱:tdxrsg@163.com。邮件发送后请报名人员电话确认邮件发送情况,联系电话:0776-5227762。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相关选调学校参与。
(二)试讲(测试)
1.时间:2016年7月21日(电子邮件报名的须于7月18、19日到田东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
2.地点:田东二中。
3.对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考生凭面试通知书、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办法:试讲工作由县教育局、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编办、县财政、县纪检监察局全程参与。试讲满分100分,试讲时间15分钟,由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评委进行命题和评课。试讲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不同岗位按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试讲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考核选调),如有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则顺延补录或进行岗位指标调剂。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员必须提供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在编证明,年度考核登记卡,录(聘)用审批表,复印件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盖章验证。
(三)考察、体检。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选调单位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考察,着重考察教师专业水平、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师德师风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对有违纪违法记录或有违背师德师风的,实行一票否决。考察结束后,由县教育、人社等部门组织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广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选调。
(四)调动审批。将拟选调教师名单报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县教育局公布,并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选调教师在我县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并签订协议。
(五)待遇。选调人员安排到相关学校岗位任教后,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特级教师保留在原工作单位享受的岗位级别工资待遇,其他按照所在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参加学校岗位变动竞聘上岗。如原聘用岗位没有空缺的或有空缺岗位但竞聘不上的原则不能享受原有岗位级别待遇,退到相应空缺的岗位级别。特级教师还可以享受中共百色市委办公室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引进人才工作暂行规定》(百办发〔2013〕3号)的有关待遇。
附件:1.田东县2016年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田东县2016年选调教师报名材料目录.doc
3.田东县2016年选调教师报名花名册.doc
4.田东县2016年选调教师计划表.doc
田东县面向县外在职在编教师选调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