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游仙区教育体育局
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游仙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教师结构,完善学科配套,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精神和《绵阳市游仙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经游仙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4人。具体招聘学校、学科及名额见附件。有关事项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游仙政务网youxian.my.gov.cn/、游仙人才网www.myhm.org/rcroot/qxrcsc/yxrc.htm和游仙教育信息网www.yx-edu.net。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德才兼备和定向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合格,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㈠招聘对象
1、在职教师: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编在岗且有三年及以上从事所报考学科岗位教学工作经历的中小学教师。
2、应(往)届毕业生: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㈡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纪违法受处分的行为。
2、学历条件:
⑴在职教师应聘高中、初中和小学教师,均须具备所报学科专业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⑵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应聘初中、小学教师,须具备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应聘小学艺体学科教师可放宽到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学历。
⑶应聘幼儿教师须具备全日制幼教或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⑷所有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3、年龄条件
⑴在职教师的年龄男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女32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或受到所在地(市、州)党委、政府及以上、或受到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⑵应(往)届毕业生的年龄须在28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
4、身心健康。
三、招聘报名及有关事宜
㈠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7月24日。
2、报名地点:游仙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富乐实验中学河堤大门,电话:0816—2961871,0816-2280037 0816-2292766)。
3、报名资料:报名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若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到现场报名者,可通过电子邮箱或QQ发至rs2292766@sina.com或4947610@QQ.com。但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进行资格审验和缴费后才能参考。
㈡本次招聘的学科岗位,实行统一录用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优分优选”学校。本区内在编在岗教师所报学科按“优分优选”后,其原学校该学科空出的岗位纳入招聘指标,由报考该学科的人员按成绩依次递补后,再进行“优分优选”。报考者报名时填写《绵阳市游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或《游仙区考核选聘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并且每人只能限报一个岗位(填写分高中“X”学科、初中“X”学科、小学“X”学科、幼教“X”学科)。
㈢根据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和物价局批复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50元/科。进入专业面试后,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
㈣领取准考证时间:凡已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11年7月27-28日到游仙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㈤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1、资格审查:由游仙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报名,采集考生信息,初审考生资格,并会同区教体局复审考生资格,区监察局予以现场监督。如在考试、考核和聘用环节中发现考生与报考条件不符者,报请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2、开考比例:按学科类别,笔试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如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学科,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学科招聘名额。
四、考试
本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时政、教育心理学、素质教育、新课改案例分析等。
2、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等方式进行。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教等学科岗位的要进行专业素质测试。
3、考试成绩及比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50%。
4、笔试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时间定为2011年7月30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考试当天,考生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齐或不符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考试笔试成绩将在游仙政务网、游仙人才网和游仙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并张贴于游仙区机关办公区门口和区教体局门口。
7、根据笔试人员多少确定面试比例,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比例为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原则为1:3—1:4,少数特殊学科面试比例根据面试人员数量情况,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面试比例及面试人员届时予以公告。
8、专业面试包括上微型课和答辩(艺体学科教师还需根据评委要求,现场进行专业素质能力测试)。上微型课是指面试人员面向专家评委,全程展示教学过程(包括问题提出、课堂活动设计、问题解决和教学板书等)。专业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总分60%的不予录用。
9、面试时间:2011年8月3日
五、体检
㈠根据学科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教师职业所需的身心要求执行,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区人社局和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㈡体检时间:2011年8月9日,体检地点临时通知。
㈢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参加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㈣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游仙政务网(网址: http://youxian.my.gov.cn/)、游仙人才网(网址: http://www.myhm.org/rcroot/qxrcsc/yxrc.htm)和游仙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yx-edu.net)上予以公示,并张贴于游仙区机关办公区门口公示栏和区教体局门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总成绩分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体检和政审。
七、聘用
㈠经公示无异者,按管理权限调档审查并办理人事流动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聘用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㈡对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人事档案或因审查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时报到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㈢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㈣被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岗位上服务5年以上方可流动。
八、招聘工作纪律
㈠招聘工作接受区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亲属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㈡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省人事厅、省监察局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国家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有关规定处理,并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九、本公告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游仙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报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16-2280037(区人社局)
0816-2292766(区教体局)
监督电话:0816-2272798(区监察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