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制办《关于做好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6〕1号)精神,现将我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学科岗位
农村初中教师52名(其中思想品德5名、语文5名、数学5名、物理6名、化学4名、历史2名、地理2名、英语9名、信息技术5名、体育3名、音乐3名、美术3名)。
农村小学教师62名(其中语文10名、数学10名、英语20名、信息技术5名、体育5名、音乐6名、美术6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报名者必须属于以下三类人员中的一类。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4.对已取得2016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27名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招聘为2016年特岗教师。
5.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再列入招聘范围。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网址:www.gxbys.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6月12日—21日。
2.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工作于6月22日17:30前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设岗县(市、区)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二)现场招聘
1.招聘时间:6月23日—7月31日。
2.招聘对象:必须是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3.资格复审:招聘前对报考人员必须进行资格复审,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及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方案:县教育、人社等部门,面向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联合制定招聘方案,并及时公布。是否需要笔试以及面试等相关要求将在方案中予以说明。面试将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等。
5.体检:县教育局组织本辖区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录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个工作日。
7.招聘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精神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集中培训
8月20日前由教育厅统筹指导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经费由自治区专项列支。不按时参加培训与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期间一旦有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参加集中培训。
(四)公布名单
8月25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教育厅师范教育处。教育厅对各设岗县(市、区)上报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统一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录取名单。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录取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9月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请参阅桂教特岗〔2016〕1号有关内容。
五、咨询电话:0778-8822720(环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