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皖教师〔2011〕9号)规定,经县编委研究决定,2012年南陵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9名(其中1名招聘岗位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各岗位的年龄、专业、学历等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年龄条件”中“28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5月2日至5月8日(节假日正常上班)。
报名地点:南陵县人才交流中心(籍山路籍山镇人民政府对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考生本人报名者免交照片,现场电子摄像),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属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政策。此类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携带下列证明材料: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2、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凡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0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报考教育系统人员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卷面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合成。
其他报考人员笔试科目分别为《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详见招聘计划表。《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包括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实务。卷面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发票于5月18日—5月19日到南陵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5月20日参加笔试。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2年5月21日至22日,携带相关证明到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加分事宜(联系电话:6910305)。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南陵先锋网、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陵人才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播音(主持)专业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它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如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该招聘岗位当日参加同一面试组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交面试费80元(皖价费[2009]118号),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报考教育系统人员采取试教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报考县文化馆艺术专业、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专业的应聘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办法另行通知。其他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知识面、仪表气质及潜能等方面情况。
播音(主持)专业的报考人员最终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其他报考人员最终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
(三)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环节,最终根据考察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在县外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报考教育系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其他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教师招考网www.ahteacher.com、中国南陵网、南陵先锋网、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陵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小学教师的,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先后确定)的顺序,依次由应聘人员选择单位。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在南陵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二)招聘相关信息请登录南陵先锋网、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陵人才网查询。
考务咨询电话:0553-6910305 6910307 6817951
监督举报电话:0553-6823081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中 共 南 陵 县 委 组 织 部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 招聘计划及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