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对象确定
招聘岗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笔试综合成绩 |
位次 |
是否参加面试 |
636116100008 |
高俊兰 |
女 |
72.53 |
1 |
是 |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364 |
黄朝霞 |
女 |
69.53 |
2 |
是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072 |
吴丽玉 |
女 |
68.8 |
3 |
是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362 |
朱桂妹 |
女 |
66.67 |
4 |
是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404 |
许小梅 |
女 |
66.60 |
5 |
是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883 |
高雪津 |
女 |
65.93 |
6 |
是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608 |
陈圆圆 |
女 |
65.60 |
7 |
是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550 |
高丽珍 |
女 |
64.13 |
8 |
是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483 |
高冰梅 |
女 |
63.60 |
9 |
是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005 |
陈淑媛 |
女 |
63.20 |
10 |
是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011 |
曾水治 |
女 |
61.60 |
11 |
是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279 |
陈美霞 |
女 |
59.33 |
12 |
是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087 |
陈静 |
女 |
56.50 |
13 |
是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327 |
周清萍 |
女 |
55.47 |
14 |
是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739 |
章隽逸 |
女 |
53.20 |
15 |
是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007 |
朱冰冰 |
女 |
53.13 |
16 |
是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373 |
魏仲兰 |
女 |
52.20 |
17 |
是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380 |
郭晓冰 |
女 |
50.73 |
18 |
是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384 |
吕娜 |
女 |
48.30 |
19 |
是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489 |
祁志娥 |
女 |
48.13 |
20 |
是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447 |
卢素苹 |
女 |
46.33 |
21 |
是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218 |
徐秀萍 |
女 |
45.93 |
22 |
是 |
幼儿教师 |
636116100572 |
高海霞 |
女 |
45.47 |
23 |
是 |
小学语文 |
631116101053 |
林晓韩 |
女 |
65.93 |
1 |
是 |
小学语文 |
631116100945 |
许芹 |
女 |
63.60 |
2 |
是 |
小学语文 |
631116100987 |
邱妍 |
女 |
62.07 |
3 |
是 |
小学语文 |
631116101392 |
陈丽霞 |
女 |
61.13 |
4 |
是 |
小学语文 |
631116101309 |
陈玲玲 |
女 |
60.80 |
5 |
是 |
小学语文 |
631116101432 |
李美娟 |
女 |
59.47 |
6 |
是 |
小学语文 |
631116101059 |
高薇 |
女 |
57.33 |
7 |
是 |
小学语文 |
631116101294 |
蔡丽云 |
女 |
57.13 |
8 |
是 |
小学语文 |
631116101031 |
林娜 |
女 |
55.47 |
9 |
是 |
小学语文 |
631116101069 |
刘雅婷 |
女 |
55.13 |
10 |
是 |
小学语文 |
631116101147 |
林琳 |
女 |
53.53 |
11 |
是 |
小学语文 |
631116101141 |
高怡香 |
女 |
53.40 |
12 |
是 |
二.资格审核:
1、对象:以上进入面试的35位考生。
2、时间:6月2日-3日(每天8:30-17:30,逾期视为放弃)。
3、地点:莆田市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211室(上湄洲岛乘坐1、2、3路车均可到达,距发车站两站——“湄洲岛管委会”下车)
4、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认定受理机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到证(尚未领取报到证的2015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面试证一份(见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电脑打印填写,粘贴1寸近期免冠相片)。
资格审核所提供的复印件须面试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资格审核由湄洲岛社会事务局为主,资格审核意见不一致的,由区人劳局裁定。
5、资格审核须面试考生本人参加确认,不接受委托,资格审核通过者,发给验证有效面试证。
6、因资格审核不通过所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7、递补对象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6日8:30-17:30,逾期视为放弃。
8、咨询电话: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0594-5060303,13599869926
三.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8日
地点:莆田市区内
集中地点:莆田市公交东站(新汽车站)旁肯德基内
注意事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在7∶30前准时到集中地点报到,超过7:40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办法
面试办法见《莆田市湄洲岛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报到
1、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早上报到(6月18日上午7:30),迟到10分钟以上(7:40),按自动放弃处理。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证、身份证,除考核要求的材料用品外,不能夹带其他材料(含课本和教参等资料)进入考点。
(二)考核
1、流程
(1)幼儿教师:
报到(预备室)→作画(预备室)→技能展示(面试室)→主考室。
(2)小学语文:
报到(预备室)→说课稿制作(制作室)→说课(面试室)→主考室。
2、办法
①进入预备室后,参试人员的所有行动,均由工作人员安排,听从工作人员指挥,自觉把违禁物品上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
②幼儿教师确定作画考题并全体作画:参试人员进入预备室点名就位后,进行第一轮抽签,抽签顺序号为第1号的参试人员在题库内随机抽签确定作画考题。作画考题确定后,参试对象直接在预备室内统一现场作画。画稿纸由本招考领导小组统一提供,参试人员只填写顺序号,不能做其它标志。否则按违纪作弊处理,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限时20分钟。
③确定说课(技能展示)考题:参试人员都要参加随机抽签以确定技能展示顺序号,每次抽签只确定一个顺序号,抽签顺序号为第1号的参试人员进入说课稿制作室(技能展示室),在题库内随机抽签确定说课考题(“弹”、“唱”考题),作为本次面试说课(“弹”、“唱”技能展示)的统一课题。
④幼儿教师按序号顺序逐个技能展示:“弹”限时3分钟;“唱”为清唱所“弹”的歌曲,限时3分钟(可以先弹一遍后,第二遍为边弹边唱);“跳”为自选舞蹈(题材不限,伴奏带自备,刻录成U盘、单盘单曲,可自备服装),限时5分钟;“说”为自选一个幼儿故事,限时3分钟。小学教师按序号顺序逐个进入制作室(每个序号间隔10分钟)制作说课稿,每位考生制作时间1小时。
⑤说课: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说课稿后,按序号顺序逐个进入说课室进行说课,每位考生说课时间为10分钟。
(三)成绩公布:每位考生完成以上考核内容后要回到主考室等候,所有考生完成考核后,成绩当场公布。
(四)纪律要求
1、考生着装要求:所有考生必须着深色(兰、黑)长裤,浅(白)色上衣,不扎领带;不得佩戴手表、项链、手饰及其它明显标识物。舞蹈展示环节,需要更换跳舞服装的可自备更换。
2、严禁冒名顶替,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考点,除作画工具、“跳”的伴奏带、舞蹈服装外,不能夹带其他材料进入考点。钢琴或电钢琴、8开素描纸以及教师用的课本和教参等均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提供。
3、考核开始后,参试人员不能离开考场。
4、在考点内,不能喧哗或大声交谈,不能到其他考场或向工作人员了解考核情况。
5、面试考核结束后应自觉回到主考室静候考核结果公布。
6、面试人员要服从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明确面试考核的有关程序,按时参加面试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举办补考。
7、面试人员要自觉遵守以上考核纪律,违反规定者,以作弊论处,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湄洲岛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新任教师相关事项均在湄洲岛教育网公告栏(http:/ /www.mzd.ptjy.com)上公布,敬请关注,不另行通知。
附件2面试证.doc
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