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下列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 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可直接进入面试:
(1)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德育工作者或被授予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2)省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地市级教坛新星、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获奖学科需和参加选聘学科一致。
(3)获得相应学科地市级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及以上的(2007年1月1日后取得)。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66人。其中,经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报考岗位参见《经开区2012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表一》;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报考岗位参见《经开区2012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表二》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教师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经笔试后按各学科招聘计划数10人以下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10人以上(含10人)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入围人员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经开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通知书》。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14日9:00至5月21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5月22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5月24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如符合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5月25日8:30至11: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6月5日至6月8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报考条件第5条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2012年5月11日至17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应聘人员持本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用证书、以及能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书或文件、报考语文教师学科提供二甲以上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劳务中心(繁华大道与莲花路交口科创大厦一楼)现场报名。
3、由经开区人事劳动局、社会发展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并在合肥市人事考试网、经开区人事劳动局网及人才劳务中心网上公布。
4、直接进入面试人员所报考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比例不足3:1的,核减该岗位直至符合要求。同时,将核减的岗位数调剂到需经过笔试方式报考的相应岗位。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三科:
(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3)《教学设计》: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教育教学理论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各学科招聘计划数10人以下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10人以上(含10人)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高低决定取舍。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经开区人事劳动局网及人才劳务中心网上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6月9日(周六)全天:
上午:8:00~9:30《教育教学理论》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2:30~4:30《教学设计》
2、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在编教师必须提供县区级以上教育、人事部门同意参加报考的介绍信)。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3、面试:
(1)报考体、音、美无专业技能要求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答辩和特长展示三项。三项合计满分100分,时间为25分钟,其中无生上课占70分,时间为15分钟;答辩占20分,时间为5分钟;特长展示占10分,时间为5分钟。
(2)报考体、音、美有专业技能要求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答辩和专业技能考核三项。三项合计满分100分,时间为3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占50分,时间为15分钟;答辩占20分,时间为5分钟;专业技能考核占30分,时间为10分钟。
(3)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面试考核包括无学生上课和答辩两项。两项合计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占80分,时间为15分钟;答辩20分,时间为5分钟。
(4)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正式进入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5)为确保聘用教师的质量,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被确定为初选人员。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有专业技能特殊需求岗位的考生若无生上课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同分人员按以上顺序取舍)。
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经开区人事劳动局网及人才劳务中心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政审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经开区人事劳动局网及人才劳务中心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1、待遇:新进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在聘期间,实行同岗同酬。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劳务中心管理。
六、其它
1、笔试费135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0551- 3818879张老师、3804956焦老师(政策咨询)
0551- 3679058、3679097(监督)
3、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网(www.hetda.gov.cn/rsldj)及人才中心网(www.hjqrc.com)。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