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0名。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0名。小学教师46人:其中语文教师12人(其中农村定向教师3人,非农村定向教师男2人、女7人)、数学教师12人(其中农村定向教师3人,非农村定向教师男3人、女6人)、音乐教师4人、美术教师3人、计算机教师2人、英语教师5人、体育教师4人(男)、科学教师2人、心理健康教师2人。中学教师2人:其中生物教师1人,地理教师1人。幼儿园教师2人。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35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全国特级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服从工作安排,其中非定向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要求在石鼓区农村学校工作至少满3年才能进行交流,其他学科教师要求在石鼓区农村学校工作至少满5年才能进行交流;定向教师在石鼓区角山乡和黄沙湾街道松木片区较偏远的学校任教8年才能交流,如出现学校撤并的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上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7、在读的非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或在读的非应届毕业本科生以专科学历报考者);
8、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六)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招聘办审定的结果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日报、衡阳晚报、石鼓区党政门户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信息网等媒体发布《石鼓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为5月18日至 5月26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者代报名时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27日-5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地点:石鼓区政务中心(石鼓区机关大院内)。联系电话: 0734-8177499。
3、报名程序:填写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缴纳报名费等。
4、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提供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书(限英语岗位教师)的原件及复印件。
(2)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文凭和教师资格证者,凭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的就业推荐函,先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考试,在考察前必须提供证书原件,不能按期提供者,取消录取资格。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4)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日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②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③《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6月3日,发放地点:石鼓区政务中心。领证时必须出示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票据。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资格复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后才发放准考证。每一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相应核减招聘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