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其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招聘笔试共用一套试题;幼师招聘笔试共用一套试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2016年7月上旬在汝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汝城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超过30人,则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若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小学、初中、高中、特教学校教师岗位为说课;幼师为五项全能。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选岗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县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名单确认文件由县人社局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
4.面试后,在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环节中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正式录用人员符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者,将享受学费补偿。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5-8230888。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组织领导
成立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举报电话:0735- 8229015。
附件:
1.附件1:2016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汝城县教育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