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快建设教育人才队伍的步伐,按照有关人事政策,广西玉林市教育局决定面向普通高校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招聘直属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本次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招聘教师共20人,详见《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2年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的条件
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在玉林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4.应聘人员须是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并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5.具有相应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12年7月底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必须在2012年11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身体健康。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1. 2012年5月3日、4日,广西师范学院
2. 2011年5月6日、7日,广西师范大学
四、招聘程序
1、现场双向选择,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玉林市教育局、人社局、编委办及用人学校组成招聘工作组,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学习成绩、学校鉴定意见、获奖情况等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和试教人选。
2、进行面试和试教。由各用人单位领导和骨干教师组成招聘工作考评专家组,分文科组和理科组进行面试和试教。
3、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面试、试教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经招聘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
4、考核。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认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聘用。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6.公示。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林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
五、待遇
经考核、体检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办理正式入编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由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待遇。
六、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75-2684011 玉林市教育局人事科
13507809551 李 桂
玉林市教育局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