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者经“特岗计划”县(市)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县(市)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报州教育局。州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地区考务安排于6月3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6月6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1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州设1—11个考点(地点待定)。
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州教育局须于6月24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4)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6月27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拟定。
面试时间:2016年6月29日上午9:00—下午6:00。
面试地点:待定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6月28日携有关材料到招聘县(市)教育局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当日(6月29日)上午7:4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面试考场,参加现场抽签,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进行现场抽签后进入指定的候考室等待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在等待面试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保持考场安静。面试结束获知面试结果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体检时间:2016年7月4日
参加体检人员按“特岗计划”县(市)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县(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办法与第一阶段相同)。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县(市)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且体检均合格的,优先录用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报考者录取后在7月12日前(具体时间、地点见网上公告)到报考县(市)与“特岗计划”县(市)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特岗计划”县(市)教育局须于7月13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政治处,经州教育局审核无误后汇总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7月18日在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于8月28日前参加由州统一牵头、各县(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招聘县教育局另行通知。培训合格后,由州教育局发给《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由招聘县(市)教育局持培训合格名单到州教育局统一办理),被录取人员须持《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特岗计划”县(市)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特岗计划”县(市)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特岗计划”县(市)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时向州教育局上报缺额信息,由州教育局按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3622
贵州教育网:0851—85941950
黔南州教育局政治处:0854—8280305
独山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3221399
平塘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7225980
三都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3923185
贵定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5225332
长顺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6826390
罗甸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7619639
都匀市教育局政工股:0854—8222176
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2778567
荔波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3614831
龙里县教育局政工股:0854—5638345
福泉市教育局政工股:0854—2226514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州、各县(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州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85282945
州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4—8280281
附表:1.贵州省2016年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结合实施推荐人员名单
2.黔南州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3.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4.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