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于2016年5月20日~5月21日9:00~17:00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2016年5月22日,地点:茶陵县职业中专。主要是理论考试,所有岗位一套试卷,内容包括时事政治、人文素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新课程理念等相关知识。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茶陵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学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维能力、随机应变能力等。
3、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排前,面试成绩也相同时,通过加试确定名次。
不能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入围体检。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传染病和精神病史检查为必检项目。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茶陵县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九、聘用
1、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由被聘用对象选择用人学校,并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且在本县服务5年以上。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提档审查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签订聘用合同、未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2、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监督机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人社、编制、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731-28681082株洲市人社局
0731-22063823茶陵县纪委。
十一、咨询电话
政策、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731-25245308,0731-25245310。
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茶陵县2016年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xls
特此公告
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茶陵县教育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