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的,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1、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编办、四川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同时提供服务所在县级及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资格复审组进行审查认定,不按规定递交材料或者逾期均视为放弃加分。
六、考试办法及成绩计算
所有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笔试考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5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科目
一是公共科目。参考资料为《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2011年8月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二是专业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内容普通高中教师按照全国普通高考招生统一考试要求专业学科命题;职教专业教师和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按照报考专业学科命题。
(三)笔试分数
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均实行100分制计分。
(四)计分办法
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专业科目笔试考试成绩×50%。
(五)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笔试、加分)于5月22日通过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crs.gov.cn)和平昌县教育网(www.pcedu.gov.cn)对外公布。
七、查分及志愿调剂
1(一)查分
考生如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平昌县教育局申请查分,按高考查分办法进行,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将于2012年5月25日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昌县教育网公布。
(二)志愿调剂
按照县城、农村分学科及拟聘人数,分别划定上线分数(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以专业成绩分数高的在前,下同),并通知达到学科上线分数的考生进行志愿调剂(农村学校在所报考人员中招聘不足时,报考县城相应岗位人员可以参加调剂)。因不同意参加调剂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相应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于5月28日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昌县教育网公布。
八、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在公告体检人员时一并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修订意见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核
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体检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十、公示
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为本次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并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昌县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实行一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学科所有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属2012应届毕业生带上所在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属往届毕业生将个人档案交验审核。所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并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的人事档案凭证。所聘人员占用财政事业编制,纳入县财政供给,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有关工资和福利待遇。
2、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领导
1、为加强领导,县上成立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夕谦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向传忠,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杜冬梅,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玲玲,副县长邱华平,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廖继昌任副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监察局、县委编办、财政局、保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周旦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局长沈鹏兼任副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县委编办、监察局、保密局、财政局等共同参与,做好招聘工作。
十三、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或被人举报并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相关提示
1、请报考对象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招聘全过程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平昌县教育局。因无法与报考对象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对象自行负责。
2、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通过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志愿调剂、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对象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请考生妥善保管身份证、准考证、笔试考试通知书等
重要证件,自行负责整个招考过程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本招聘公告由平昌县公招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7—6229937 0827—6222816
附件:平昌县201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和县城中小学特需专业教师岗位表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昌县教育局 平昌县监察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