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招聘教师
教师职位面试办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试讲用教材见附件9)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现场成绩满分100分。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试讲组试讲的考生,其试讲成绩等于试讲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试讲组试讲的考生,试讲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试讲现场成绩、试讲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人员
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分专业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试者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应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和举止仪表六个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
(3)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人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试讲),其考生面试(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面试(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试讲)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进行公布。参加面试(试讲)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资格确认单。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三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请届时登陆查看。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进行。
报考教师职位的,除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和项目外,还应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核与聘用环节。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核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职位人员)、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者,根据招聘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编制管理,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教师岗位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专业和实际工作需要,通过指令性分配的办法确定聘用单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因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凡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2016年洛阳伊滨区考试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
2.2016年洛阳伊滨区考试招聘教师免笔试申请表
3.伊滨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4.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5.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6.2016年洛阳伊滨区考试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
7.伊滨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2016年洛阳伊滨区考试招聘教师试讲教材
10.伊滨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本方案由洛阳伊滨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7566908、69660973(教育中心)、0379-69660989(社会事务局)
伊滨区管委会地址:洛阳伊滨区李村镇上庄村顾龙路伊滨区管理委员会。
乘车路线:开元大道关圣街口乘坐伊滨专线,93路,94路到伊滨区管理委员会下车。
伊滨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