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2016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中小学合同制教师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下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其他学历人员限山东省户籍。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9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3、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均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6年5月9日为截止日期。
由山东省实施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市生源、东营市户籍或在东营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的(指2012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2014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东营市入伍退役2年内(退役时间以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含普通高校毕业生从学校入伍,退出现役后,其安置地为东营市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安置或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9:00—5月11日17:00
查询时间:2016年5月9日11:00—5月12日17:00
报名网站: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yqrs.gov.cn/)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的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资格一经区招聘主管机关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5月9日11:00—5月12日17:00
区招聘主管机关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并指定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会说明未通过原因;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会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区招聘主管机关将分类公布相应招聘岗位的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5月9日11:00—5月13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银行为建设银行,请应聘人员提前开通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以免影响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2016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6年5月25日9:00—5月28日14:3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区招聘主管机关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东营区政府办公大楼1307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5。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岗位除外),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交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5。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招聘岗位分为综合类、卫生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其他类四大类。各类均考两科,每科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素质能力测试(或专业科目)分别按40%和60%计入笔试成绩。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不含写作,下同)和素质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其他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各招聘岗位具体专业科目详见附件1、2、3、4。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专业科目或素质能力测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均须参加全部笔试科目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