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长兴县体育事业发展,培养体育运动人才,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长兴县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长兴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计划招聘事业编制2人,其中:举重教练员1名,篮球教练员1名。
二、招聘岗位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体育事业;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能胜任教练员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1)报名条件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体育学类专业,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户籍和生源地不限,同时,报名人员须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以上(包括两个):
①具有相应岗位国家级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员资格;
②在国家级赛事中获得过举重或篮球项目比赛前三名、国际比赛前八名的成绩;
③在县级体校及以上运动队从事过相关教学工作1年及以上。
本次招聘按职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个职位以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2)报名方式
①网上预报名:自公告之日至2016年5月5日止,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均可在网上提交《浙江省长兴县招聘体育教练员报名表》到403440923@qq.com 。参加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现场提供材料确认,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报名的,网上预报名无效。
②现场确认报名:参加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到现场提供材料确认,没有参加网上预报名的人员也可以到现场直接报名。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6日(周五)8:30—15:00;现场报名地点:浙江省长兴县体育局行政中心D座605办公室。报考人员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确认报名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材料现场确认报名。
现场确认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或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量化评分
用人单位根据“量化评分标准”对报名人数超过3人的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打分,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直接入围考核。“量化评分排名结果”及“拟进入考核对象”需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班子会通过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复核,复核无误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3.考核
考核采用专业知识答辩、个人专项技能测试和上公开课带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答辩30分、个人专项技能测试30分,上公开课带训4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1)个人专业知识答辩包括职业态度、运动训练、运动选材、运动康复等,答辩共3题;
(2)个人技能测试
举重:①抓举技术动作 ②挺举技术动作
篮球:①助跑单脚起跳摸高②半场运球投篮 ③1分钟投篮
(3)上公开课
举重:带队训练 (时间:60分钟)
篮球:带队训练 (时间:60分钟)
4.体检、考察
考核合格人员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体检、考察工作按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5.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从事学校相关体育教练工作,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考生可登录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zjcxrc.gov.cn)查询。
咨询电话:0572—6023649(长兴县体育局)
附件: 1. 浙江省长兴县招聘体育教练员报名表
2.报名人员量化评分表(个人)
长兴县体育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