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具体实施。
(1)高中(含职业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职位面试办法:即在现行教材中(试讲用教材见附件5)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学段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
(2)幼儿园教师职位面试办法:面试采取试讲与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准备时间共30分钟,面试分为2个环节,第一个环节为试讲,即在现行教材中(试讲用教材见附件5)随机抽课,讲一节10分钟以内的微型课;第二个环节为专业能力测试,即对现场指定的曲目(以简谱形式提供)进行演唱和自编舞蹈表演(10分钟以内)。
(3)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现场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幼儿园教师职位试讲和专业能力测试2个环节满分均为50分。
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4舍5入保留3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4)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洛阳教育城域网(http://www.lyenet.org/)或洛阳人才网(www.lyhero.com)上进行公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卷面折合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核与聘用环节。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核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与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考核和复查合格者,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考生与学校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确定具体聘用单位(市教育局将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招录学校名单和招录专业),并由市人才中心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手续。拟录用人选放弃录用资格的,从考核和复查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管理参照《洛阳市市属高中聘用教师管理意见》(洛市人〔2007〕39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义务教育阶段聘用人员第一年执行事业单位试用期工资,从第二年起参照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岗位经费标准执行;非义务教育阶段聘用人员工资补助金额,第一年不低于2万元,从第二年起不低于2.3万元;认定专业技术职务按照洛阳市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政策办理,聘用人员转为编制内人员后,纳入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和岗位管理,工作年限和工资待遇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洛阳教育城域网(http://www.lyenet.org/)或洛阳人才网(www.lyhero.com)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核、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附件:
1.2016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教师加分申请表
2.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3.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证明
4.2016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
5.2016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教师试讲用教材目录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