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组织。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现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情况,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以微型课的方式进行试教。
4.面试成绩。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对于乡镇学校招聘的合并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数,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及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县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县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后,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县教育局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5-6893962
六、举报电话
嘉禾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5—6632617;
嘉禾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35—6893976;
嘉禾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0735—6893962。
附件:
嘉禾县教育局
201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