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拉特后旗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2016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乌拉特后旗2016年度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动,特此公告。
一、认定范围
乌拉特后旗教育局负责认定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公民申报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政策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详细的政策要求,申请人可登录“百度·文库”网站,查阅内教发〔2002〕64号文件。
三、申请认定办法
申请认定办法为:申请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办法。具体过程见附件1《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书流程图》。
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四、时间安排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4月18日-4月29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可网上报名,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中国教师资格网不开放(本次网报期间,4月23日-24日网站不开放)。
现场确认时间:5月3-16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地点:乌拉特后旗教育局人事股。
取证时间:通过与乌拉特后旗教育局人事股联系取证。
乌拉特后旗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478-2349913
电子邮箱:whqjyjrsg@163.com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如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后旗教育局人事股联系。
2.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3.思想品德鉴定材料。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4.体检要求。申请人持《巴彦淖尔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网上下载)到乌拉特后旗医院、乌拉特后旗蒙医院体检,由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加盖公章。在乡镇卫生所、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和私立医院、体检中心、诊所等类似机构体检无效。
5.为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2016年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凡在2016年以前取得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成绩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单科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年内有效)的考生,请及时报考另一科,第二科成绩合格后,必须在一年内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逾期两科合格成绩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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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书流程图
乌拉特后旗申请人现场确认应携带资料
乌拉特后旗教育局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