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的,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四)时间认定
1、毕业时间认定: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参加此次报名考试。
2、户籍时间认定:符合本省(海西州)户籍条件的考生,在本省(海西州)落户时间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
3、年龄时间认定: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70年4月19日以后出生的;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0年4月19 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5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4、基层服务时间认定:在青海省(海西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的考生服务年限时间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
5、工作经历是指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后工作的时间,截止到2016年4月19日。
(五)学历认定
《公告》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岗位专业,在高等院校取得的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直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网上学历认证。结业生和肄业生不能视为合格学历。
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六)卫生岗位报考须知
1、根据(青政办〔2016〕32号)文件精神,对报考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院临聘人员、医改期间实行同工同酬的人员,且报名前仍在岗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
2、西医临床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中的临床医学专业,不包括临床医学(藏医学方向、预防医学方向)的专业。临床医学(藏医学方向)专业可报考藏医学专业。
3、医生岗位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护理岗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考生,应当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
4、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7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6、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聘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全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其中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限定为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省人社厅或各市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医改期间实行同工同酬的人员”是指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列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通过竞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编人员。
(七)教师岗位报考须知
1、根据(青政办〔2016〕32号)文件精神,对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临聘教师,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
2、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具体要求为:小学、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报考此次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的所有考生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无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能报考。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报考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的,不需要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4、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
中小学校教师招聘的专业要求按大类设置。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学科中,“科学”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信息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通用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
5、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仍在岗的临聘教师。临聘教师身份证明须按统一的格式(附件3)填写完整,并到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八)蒙(藏)汉双语测试
资格条件栏中有“懂蒙(藏)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岗位,笔试时统一用汉语答题。面试前进行“蒙(藏)汉两种语言(文字)”测试,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九)递补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复审环节出现考生放弃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蒙(藏)汉两种语言(文字)”测试环节出现考生放弃岗位或测试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仅递补一次;体检环节出现考生放弃岗位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与聘用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xrs.gov.cn)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要求。同时,须提供有效的通信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州委组织部监督科 0977-8222705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977-8222882
咨询电话: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977-8222882
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7-8224877
州教育局 0977-8222150
州卫生局 0977-8226603
州职业技术学校 0977-8223757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9-8414227
德令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28591
都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32842
乌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46850
天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68631
大柴旦行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81783
冷湖行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71244
茫崖行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51119
中共海西州委组织部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5日
附件:
1、2016年全州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点此链接)
2、2016年海西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小学阶段、初中阶段、高中阶段)(点此链接)
3、2016年海西州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公立医院和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医务人员计划表(点此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