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调查核实。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主动放弃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宜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加分条件
1、根据有关政策,参加在青“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包括青南计划)、教育和卫生见习岗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到农村任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者,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报考民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临聘教师报考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经验证后,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退役士兵、各类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条件。
(四)201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6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六)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专业”成绩高低确定。
(七)关于所需专业条件。所需专业条件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
(八)户籍、年龄等的时间认定。符合本省(本市)户籍条件的考生,在本省(本市)落户时间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0年4月1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各类服务项目生的服务年限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
(九)在考察环节,所有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需提供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一份。
(十)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简称《目录》。考生报考中小学校教师岗位时,“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科学”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信息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十一)其它相关要求,请考生务必详细查看《2016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
(十二)公开招聘期间,请考生随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看,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十三)本公告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972-8617848 8612947 8689286
海东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972-8611713
附件:1、2016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点此链接)
2、2016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小学校教师)计划表(点此链接)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6日
特别提示:
海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或面试等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海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