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昌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教师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隆昌县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教师45名。现将相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1.考核招聘岗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教师。
2.考核招聘名额:45名,其中,音乐15名、体育15名、美术15名。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符合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凡招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满3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和申请加分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和隆昌教育网(网址:www.lcxjyj.net.cn)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5月4日至5月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隆昌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隆昌县康复中路269号)
报考者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核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三张;
4.2016年毕业的考生,须出具所在学院开出的能按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须出具原所在单位、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7.报名时须缴纳考试费(即面试费)80元。
8、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享受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报名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⑵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⑶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打印)。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