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中小学及幼儿保教人员6名,经各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省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二O一五年下半年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满3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和申请加分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截止时间(即2015年11月3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考聘名额
具体考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二O一五年下半年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在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再提交报名申请。
四、报名
为拓宽用人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15年 10月28日至2015年 11月3日(11月3日截止到24:00时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信息及资料(含照片)的更改。
2 、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考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和有关证明等。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不含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照片审核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校(幼儿园)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温馨提示:①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32-2023077)
②对《二O一五年下半年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后填报。(联系电话:13398100377)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手续必须符合考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5年 10月28 日至11月4日(11月9日截止到24:00时止)。
(1)资格初审:区社事局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2)区社事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1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审核未通过者须在照片审核时间内(11月4日24:00时前)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考生将不能选择其他岗位再进行报名。对通过照片审核的人员,负责审核的单位必须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审查和考察使用。
5、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必于2015年11月5日(11月5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6、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笔试准考证: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12月4日截止到24:00时止)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联系电话:0832-2023077)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合理安排到达考试地点时间)。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考试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或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