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颍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2016年颍东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6年颍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16年颍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139名(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14日起同时在颍东先锋网(yd.ahxf.gov.cn)、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ydrsj.yd.gov.cn)、颍东区政府网(www.yd.gov.cn)、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fyldbz.gov.cn/)、阜阳人事考试网(www.fyrsks.com/)、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向社会公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 21日9:00至4月 2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颍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2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8 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其中报考职教中心专业课岗位的不低于5: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9日13: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幼儿园岗位的核减方法:按公告中每组所列招聘单位从后向前顺序依次递减1人,如一轮下来仍需递减,方法相同。
五、统一考试
2016年颍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考笔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础知识(二),“X”为文秘类等11个专业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
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 22日上午9:00-11:30;
统考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 22日下午14:00-16:00。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5月18日至5月20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50%合成笔试统考成绩,笔试统考成绩达到60分(其中幼儿园岗位和乡镇卫生院岗位须达到5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若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符合报考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6年 5月2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颍东区区委二楼,联系电话: 0558-2317850)申报加分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