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2016年春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6]1号)精神,现将我区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8:30—4月29日17:30(网站每天8:30—17:30开放);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5月4日—5月5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教师资格认定时间:2016年5月6日--5月26日,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在高校集中提供毕业证并将其复印件盖章归档后完成,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4、证书颁发时间:初定2016年6月中旬,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领证时间请申请人关注东湖开发区政务网通知公告。
二、2016年上半年我区认定教师资格的对象范围
2016年上半年认定教师资格的对象是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规定的各项条件,包括:
1、任教学校在东湖高新区的社会人员(区内民办学校职工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我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申请人与任教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任教学校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的凭据)。
2、户籍所在地为东湖高新区的社会人员(现场确认须提供户口本原件或个人户口登记表原件)。
3、东湖高新区范围内高校2016年应届普通全日制大学毕业生。(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资[2010]1号)精神,东湖高新区范围内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后向我区教文体局申请教师资格,区教文体局不受理应届毕业生的个人申请。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应主动与我局联系,开通现场确认点,并按我局要求做好现场确认和材料申报工作。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未开通现场确认点,或未按我局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和统一组织申报的,我局不受理其教师资格申请。)
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将资料报区教文体局组织认定;申请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将材料报区教文体局确认后,统一交市教育局认定。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其中,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湖北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和教师资格面试合格,及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直接在网报系统中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或A4纸正反打印)。
四、申请人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按要求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或A4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在现场确认点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东湖高新区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体检中心,保利时代对面)。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及复印件。
6、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鉴定)。
7、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其他人员须提供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8、个人1寸照片一张(与网报照片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9、牛皮纸档案袋、《2016年东湖高新区申请教师资格资料袋》封面(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或《2016年武汉市申请教师资格资料袋》封面(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者)一张并贴在牛皮纸档案袋正面。
现场确认时提交以上资料,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外所有材料均按资料袋封面排序装订并放入贴有《2016年东湖高新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或《2016年武汉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的牛皮纸档案袋。
五、相关注意事项
1、我省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体检表需按要求张贴照片(注:体检时请按申请种类带相应体检表和身份证,幼儿园教师体检要避开生理期体检,体检必须是现场确认之前完成,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退回)。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承诺书上必须亲笔签名。
4、申请人提交资料时,除表格中贴的照片外需另交一张1寸登记照,照片背面必须注明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姓名,半贴在申请表右上角。
5、东湖高新区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地址: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光谷四路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楼D29窗口。联系电话:65528836,联系人:雷老师。
附件1:《湖北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表》
附件2:《湖北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
附件3:《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资料袋封面》
附件4:《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资料袋封面》
附件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