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次。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幼师类岗位侧重测试考生的普通话、弹唱、舞蹈、绘画等技能,采用说课和技能展示的方式;中小学教师类岗位采用说课的方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我县具有资质的卫生机构进行。幼师类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中小学教师类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部门根据体检项目确定并收取,由考生自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在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考生随机抽取聘用单位。聘用单位确定后,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人事代理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七、其他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三)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5-3954113、3907656、2966262
附件:
1、2016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2、2016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应聘须知.rar
高唐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