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国家计划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学历且以此学历报考(含根据聊人字[2006]17号文件规定培养的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高校毕业生报考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简章所列职位另有要求的按其规定。
(四)除招聘的人事代理和定向岗位限高唐籍或高唐生源外,其他事业编制岗位不限户籍。高唐籍指籍贯为高唐或在2014年9月15日前取得高唐常住户口;夫妻中一方具有高唐常住户口的,另一方可以报考。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2年9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六)报考相关规定:
1、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应聘,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撤消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专升本)及在读全日制研究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一)县直事业单位岗位(事业编制),计划招聘51名,可以报考的人员分四类:
第一类:普通岗位招聘29名,学历和所学专业等符合简章具体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第二类:定向岗位招聘10名,报考人员为山东省统一招募的高唐籍或高唐生源“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山东省选派到我县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指2010年—2012年招募、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省选大学生村官)。
第三类:定向岗位招聘10名,报考人员为退役后3年(指2011年—2013年)内的高唐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后3年内的高唐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已享受加分或定向岗位政策招录到编制内岗位就业的,不再重复享受报考定向岗位的优惠政策。
第四类:定向岗位招聘2名,报考人员为我县输送的符合《山东省实施<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细则》(鲁体人字〔2009〕48号)、《关于做好聊城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聊体人字〔2014〕1号)文件规定的退役优秀运动员。经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该职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高唐县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办法》。
(二)社区岗位(人事代理),计划招聘55名,其中:招聘普通考生45名,学历等符合简章具体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后3年内的高唐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10名。
(三)卫生技术岗位(事业编制),计划招聘30名,学历和所学专业等符合简章具体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四)职教中心教师岗位(事业编制),计划招聘10名,学历和所学专业等符合简章具体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五)镇中小学教师岗位(人事代理),计划招聘110名,学历和所学专业等符合简章具体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其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不限专业和教师资格证类别,但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和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必须与报考学科相符。
除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岗位外,其它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录用计划2倍的相应核减录用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各岗位录用计划及有关要求,见《高唐县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高唐县2014年招聘岗位专业目录》(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9月15日0:00—17日17:00。
(二)报名办法
报名网站:高唐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rsj.gaotang.cn/)。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单色背景电子照片,不大于20k),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可辨(报名登记表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首次提交报考信息后24小时内多次登录填写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首次提交报考信息24小时后系统自动通过,之后不可进行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笔试前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要求考生认真阅读并理解本简章及附件规定条款,认真核对本人的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相符后再进行报名。凡因考生未认真阅读并理解简章、附件及各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造成的报考失误,责任自负。
考生用以报名的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为准)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凡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开招聘,并将违规记录,存入考生个人档案。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行的《学科专业目录》不包含个别新增的专业名称,考生在报名前,如发现自己所学专业与《高唐县2014年招聘岗位专业目录》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须在9月11日18:00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考申请。若专业符合,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9月12日18:00前,将书面报告交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有关岗位新增加的专业名称在高唐人事人才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根据公布的专业名称报考相应岗位。
考生选好报考岗位后要及时报名,以防在报名后期因报名、查询量过大出现网络拥堵,失去报名机会。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考生首次提交报考信息24小时后至9月19日8:00。
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高唐县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于9月24日—26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并同意签订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孤儿和农村特困家庭大学生,缴费成功后,于10月9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政务办公楼752房间办理退还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孤儿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农村特困家庭毕业生提交家庭所在地村委会和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
笔试科目:
教师岗位:教育理论基础知识(100分);
卫生技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100分);
其他岗位:公共基础知识(100分)和综合写作(100分),笔试后按各占50%的比例,100分制折算做为笔试成绩。
高唐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后3年内报考定向岗位的,由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据其档案材料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加入考生折算后的笔试成绩。具体考核办法见《高唐县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考核计分办法》(附件3)。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高唐人事人才信息网查询。除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岗位外,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核定后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因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查出现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审查。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证件材料在高唐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布,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提交的证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凡未及时提交证件材料,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核定后的招聘计划,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考生教师资格证是否符合报考教师岗位条件由县教育局负责审核、认定。
考生档案和报到证是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考生须提前查找本人档案、报到证存放地点,以便及时提供。我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考,须先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